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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很忙
辦公室搬遷…忙
準備搬家…煩
學開車…一早就得起來、前提是每天沒九點十點不會下班…累

在我又忙、又煩、又累時又出現了大問題--->
公司要改變出勤方式
原本九點上班六點十分下班或者一點上班十點十分下班
改成九點上班七點下班或十二點上班十點下班
原本週休二日國定假日必休改成固定一個月要上23天班只能月排七天或八天假國定假日去他的假日-->不能休
問了勞工局他說只要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每兩週不超過八十四小時…如果超出部份有給加班費也是ok…鳥規定

在工作量不變之下
原本固定薪加加班費
變成獎金制不給加班費
勞工局的人說只要前後薪資相符就合法…天曉得真的算下去會怎樣

勞工的權益到底在那裏,二十日高層主管要來跟我們談
每個同仁幾乎都是坐以待斃的感覺
只有我跟另一個同仁在氣憤…
只有我一個人努力在找法規來抵抗
竟然還有人說出大不了離職的喪氣話
搞到最後不就剩我一個人孤軍憤戰
雖然害怕但我還是要勇敢點為自已爭權

如果沒了工作又要找下一個工作
又要煩有小孩不好找工作
搬了家換了工作去保姆家的路不順甚至很遠要怎辦
不想讓妍那麼小去幼稚園
不想讓妍換保姆
怎麼這麼多煩人的事
難怪我最近都笑不出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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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utelj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